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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同居六年的帥哥室友突然小说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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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文]同居六年的帥哥室友突然

叁水一番

小说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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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更新:2023/12/10 0:00:00

最新章节:[PO文]同居六年的帥哥室友突然最新章节 幹到子宮了 2023-12-10

小说简介:標題黨(#//(胡鬧版文案)同居六年本來以為會做彼此的好兄弟,結果分手後季衡居然看上了周沐泱。兄弟就是在你需要女人的時候當你的女人.jpg我努力把自己當你兄弟沒想到你沒把我當男人看.jpg(沒有正經的文案,窩不會寫文案,嗚嗚嗚嗚嗚!)總之,就是小短篇,寫完肉就差不多完結啦~

内容摘要:季衡回家的时候,周沐泱正拎着一篮衣服怒气冲冲的在客厅等着无良室友回家。明明前一天说好了今天要自己把衣服给洗起来,可等周沐泱辛苦下班回家就发现,季衡又一次说了就忘。心想着这一次绝对不能再惯着他的周沐泱,猝不及防被浑身酒气的男人抱了个满怀。周沐泱本来都准备好要骂人了,此时话语却硬生生咽了回去,卡在中途不上不下的又是尷尬又是焦虑:「你你你你咋啦?喝酒啦?」她放下手里的洗衣篮,抱着男人轻轻拍着他的背。「唉呦你咋还哭了?不哭不哭啊,乖乖。」由于两个身高差异悬殊,季衡弯下腰抱着周沐泱,两手环着她的腰际,脑袋埋在她颈间无声落泪,委屈的蹭了好几下。他大概是忘刮鬍子了。蹭得她皮肤一阵疼痒。周沐泱皱着眉头,语气稍显无措却仍然温和,手一刻没停的在他背上拍抚。「没事啊季衡,你回房洗个澡,我给你泡杯蜂蜜水好吗?」--真不怪她反应不过来。他俩虽然当了六年的室友,但毕竟男女受授不亲嘛,这么多年顶多偶尔勾肩搭背搭个电梯,这么亲暱的拥抱还真没有。可是季衡现在的状态明显不对劲,周沐泱也没想那么多,只能乖乖任由他靠着。「你怎么就这么好啊周gǒu崽。」季衡充满鼻音的话一出口,周沐泱就满脸木然的推开他。「看来你没事啊王八蛋。」她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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匿名书友
很多人吹得《雪中悍刀行》,主角老爸替皇帝统一天下,然后主角老妈被皇帝害死,自己被迫自污,三天两头被朝廷陷害。然后主角和皇帝的孙子结拜,把他从一个小乞丐推上位,送女人送基业,替他削平天下扫平外敌,无数心腹手下军民希望主角当皇帝,结果主角把皇位让给赵家人兄弟,两代人的基业也给他,自己假死退隐江湖。然后当了皇帝的兄弟设下陷阱差点害死主角,主角一笑而过。
匿名书友
烽火的就是阶级论,赵家人永远是赵家人,草根永远是草根。
看雪中悍刀行,主角两个结拜兄弟,一个是落难皇子,爷爷害死了主角母亲,主角武功天下第一,军队天下无双,为主角父子流血流汗的心腹手下军民都希望主角当皇帝,主角帮赵家人兄弟把内敌外敌都打倒,牺牲了无数手下,将兄弟推上位,然后把两代人的基业也给他让他成为千古一帝,最后主角被狡兔死走狗烹。
另一个兄弟是草根屁民,没有得到主角一分帮助,在即将出人头地实现梦想的时候面临选择,只要象征性出卖主角就能得到一切,不然一无所有。草根兄弟舍弃梦想,自废武功,自残身体回到家乡被众人嘲笑。主角屁都不发一个,结局时才过去让草根兄弟拖着断腿给它倒酒。
匿名书友
我朋友说这东西写的很好,很有文采。我对他鉴赏水平表示担忧,并劝他多读书。这本书它令人作呕, 通篇就像包装浮夸的保健品,有着精致外表的垃圾。你问我为啥这么刻薄?它在骗人啊,朋友,像我叫你朋友一样,我根本不认识你,我还是要这样叫来让你认同,这小说,本来就是装逼,却冒充那些高大上的大师作品博人欢心 ,蒙骗我阅历尚浅的朋友以为自己见到了名著,殊不知自己捧着的是一坨炫彩狗屎。包装狗屎没有错,我认为拆开的人应该知道里面是什么。
匿名书友
彼之仙草,我之毒药。
字里行间的病态写出的不是武林而是深井冰医院,病友之间的交流总有一股浓浓的X味。
五年前看这类书我肯定打满分,现在毒粮不能多了。
读者在进步,作者却在退步。
匿名书友
建议烽火及其某些粉丝多下点儿工夫,不要明明半桶水还偏要来卖弄酸文,自鸣得意。
仅举两例,别的就不多说了
1. 北凉王世子徐凤年,居然字天狼——取表字的那位真是带才子,【表字】是干什么的,【天狼】又是啥玩意儿,你不知道吗?
【称之为字,以表其德】,合着就表这玩意儿?
我就不说那些分不清名和表字,把烽火宇宙里【以贬字为德】的房规认成到处都天经地义的憨憨了。
——
星名。天空中非常明亮的恒星。属于大犬座。有一个伴星﹐用望远镜可以看见。古以为主侵掠。《楚辞.九歌.东君》:"青云衣兮白霓裳﹐举长矢兮射天狼。"王逸注:"天狼﹐星名﹐以喻贪残。"后以"天狼"比喻残卝暴的侵略者。
2. 《雪中悍刀行》第二章:

另有花梨木大理石几案,设着文房四宝和杯筋酒具,名人法帖堆积如山,光是砚石就有十数方,都是价值连城,笔海内竖着的笔如树林一般密密麻麻。几案一角放有一只巨大哥窑花囊,插着满满一囊的水晶球白菊,更有随手把卝玩的错金独角瑞兽貔貅一对。

《红楼梦》第四十回:探春素喜阔朗,这三间屋子并不曾隔断,当地放着一张花梨大理石大案,案上堆着各种名人法帖,并数十方宝砚,各色笔筒,笔海内插的笔如树林一般。那一边设着斗大的一个汝窑花囊,插着满满的一囊水晶球的白菊。
————
光是抄袭也就算了——洗成化用也不是不可以;还非要自作聪明的添上几笔,一个【价值连城】就把原文的真正富贵之气染成急于自我炫耀装卝逼的暴发户,您这文才我真是服了。
PS:附近还有不知道藏青是何颜色一例、待漏随朝的大画堂而皇之地挂在儿子房间一例、强行解说画蛇添足试图说明自己富贵的字句三例,无法直视......
匿名书友
另一个主角的结拜兄弟草根出身,靠努力打拼和高人提携出人头地。然后高人说你只要象征性背叛主角我就把一切都给你。草根立马自废武功自残身体放弃梦想回家乡,主角知道了屁都不敢放一个。等到大结局路过时让残废的草根兄弟给自己倒酒。这种支持主角的必定牺牲,陷害主角的必定团结的小说成绩那么好,真是三观扭曲
匿名书友
三观很正的传统武侠文。全书格局宏大、人物众多、伏笔不少、情节曲折、各种典故信手拈来。主角设定上也很平实接地气,既不高大上也不是强势反派,就是一个凡人。故事里的众多人物并不像安排好的一个一个出场对戏,在烽火笔下,每个人都有着不同的人生和故事。与《英雄志》偏向于梁羽生的写实主义武侠比较,本书更偏向于古龙式的浪漫主义武侠。雪中行是潇洒的,书中里每个人都很潇洒并具有传奇性,遇到动人片段,读者看起来会很感动;雪中行是梦幻的,每个角色可能畅快,可能悲情,却都有一种吴带当风的梦幻诗意,每当一个角色功成身退,每当一次情节完结,都让每个有着大侠梦的读者欲浮三大白;雪中行是风流的,书中那种侠士风流,让人悠然神往
匿名书友
好看好看.JPG
厉害厉害.JPG
大大写的用心用力,用华丽的辞藻和优美的文字构架起一个又一个短篇,然后这些短篇又通过北凉王世子徐凤年串联了起来变成一本江湖史诗。
好话到此为止。
实际上这本书并不好看。或者说这本书每一个篇章都很好看,但是连起来并不好看。非要说的话,没有一个整体性,或者说徐凤年撑不起这本书的主线。羸弱不堪的主轴配上各路华丽配角以及衍生故事,就变成了这本华丽而又臃肿的作品。
这本书的各个配角都能拿出来单独写一本书,并且都能足够丰满,这本书中很多情节都够惊艳甚至让人感动,但是凑在一起就是喧宾夺主,就是麻辣烫里的冰淇淋。
麻辣烫好吃,冰淇淋也美味,但混在一起就嘿嘿嘿
匿名书友
说实话,这本书是少数的几本我知道文笔情节什么的不错,可是捡起又放下复捡起再放下,就是看不下去,可能是唐砖里的正话反说和择天记的文青病已经让我达到了忍受的极致了,比如主角和他爸明明感情就很深,硬要用人物对话来体现表面上不在乎他爸等等,然后我很爱你但是我要说我想打死你,受够了。。。。。话说所谓的东方新玄幻三部曲“将夜”“雪中”“剑王朝”怎么都是这个调调,东方新玄幻就一定要文青病严重地发作干扰读者对故事情节本身的阅读体验么
匿名书友
装逼水平尚可,问题是疯狂拾前人牙慧。要用梗不如堂堂正正地用,别再自己添一个字改一个字地画蛇添足。材都没化尽,只是一味丢上来,四处梗人。装逼风格与走火入魔的猫腻、烟雨江南一脉相承。开始看着还行,看久了就觉得造作,不舒展。
匿名书友
【关于我对本书的阅读体验】
【前期:哇,剧情好神秘哟,哇,装逼装的好神秘哟,哇,这本书好有意思哟】
【中期:哇,剧情完全看不懂了呢,哇,装逼还是一如既往的神秘呢,哇,我好想睡呀】
【后期:哇,他们在讲什么?我在看什么?我是谁?我在哪?我在干什么?】
匿名书友
这本书就是*馅的巧克力,往一碗香喷喷的米饭中撒尿。被无数小白们称为神书,号称网文武侠第一的神书。为什么毒,我细细的讲一下。1.过于繁琐的修饰词,你可以看到这个作者几乎一句话可以有过半都是修饰词,写小说应该要有重点的,你全是修饰词其实就意味着没有修饰词。2.严重缺乏主线,小说应该要有一个主线,主角得要有一个贯穿前后的目的,然而它并没有,并且让人捉摸不透,前五十章我丝毫没看出有啥用,和主线有毛关系。3.人物的脸谱化,不知道作者知不知道主次?你想表达一个丰富多彩的江湖,但是每一个人都写,而且这些人在外形象高大,对主角立马另一个样子,难受。4装B不好好装过于文青病。最后再重申一下,文笔好绝不是辞藻堆叠
匿名书友
心中长抑一句,QNMLGB。
你忒么自己都写“一剑的事”,偏偏叨逼叨、叨逼叨,整天就那一亩三分地拉点屎尿泼尿,有意思?这就是你烽火的一剑事了?古龙是真有侠气,你丫就是史书看多了,一脑子匠气。
匿名书友
也许他始终都是那个江湖小混混,温华,普普通通,没有过人天赋,没有当高手的命。
曾经以为靠着黄老头教的剑术,他可以一吐胸中剑气,只是终究黄粱一梦,两剑未成陆地神仙,反倒折剑退出江湖。
黄龙士,算计天下,可你为何要将温华拖进局中,他心中,只有他的剑和兄弟,可你生生让他断了一半的念想,从此,温华无剑,没了他的与众不同,没了他的独一份的剑道,他一无所有。
他练剑疯魔,修成两剑一朝成名,名动京城的温不胜,实现了他曾经的愿望。可为了兄弟,为了自己,他毅然自废功力,并欠一还二地断了一臂并瘸了一腿,倒在雪中,折断了自己的信仰,自己的梦想,那柄一直存着他的大侠梦和剑仙梦的木剑。
匿名书友
不知道为什么那么多文青作家,烽火就能被吹捧得特别高?从极品公子到妖孽再到这本小说,每一本我都因为别人的推荐去看,但每一本都让我失望。永远在刻意营造一种逼格的文笔加上几句故作高深的话,主角永远都是身世不凡却又无病呻吟做作矫情,好像心中永远多么苦大仇深。小说也要么烂尾要么悲剧收场,写着小白文的文青作家被一群自称老白的读者拼命吹捧确实令人咋舌
匿名书友
天下第一猛将萧何提一杆方天画戟,战阵中直取辽国皇帝李世民人头,却被诸葛孔明挥锤拦下。

这你能读下去?
匿名书友
犹记得刚开始追这本书的时候是惊艳的,奈何装逼太过太过,而且都是世说新语玩剩下的套路。文官最爱以天地为棋盘万民为棋子,尤其离阳那一群装逼犯,动不动就喜欢兑子,视人命如草芥,高高在上很厉害似的,算计来算计去,最后轻而易举被推翻了,太可笑了。武将最爱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不管外面打得多厉害,一定要云淡风轻,喝几口小酒,开几个无聊的玩笑,问题是你把武侠硬生生写成仙侠,力量体系崩得一塌糊涂,连仙人都干掉了,还在那陪一群战五渣装逼,尴不尴尬?当然最装逼的是徐凤年,北凉那么多人忍辱负重出生入死打下的基业居然不要了,赵铸是你爹啊。装到后来自己装不下去了,太监下场 。另外说作者文笔好的,还是书读得少
匿名书友
这是一本很奇怪的书,很多人推荐,都说好,然而我试了两次,都坚持不了。
所以,我的口味还是与很多人不一样的。
评价:很尴尬,很蛋疼,很无奈,干粮带毒。
匿名书友
《英雄志》之后又一本值得看看的武侠小说。文笔有很黄很暴力的部分,也有汪洋恣肆的古风,读起来确实有种酣畅淋漓的感觉,烽火摒弃了以前满篇浮华的词藻,越写越有味道,节奏悠然,并不只是打打杀杀,更喜欢去写平凡事情,想说大道在平凡的道理。习惯了作者的节奏后读起来很舒服,文史哲化用恰当。拿西画来比,有点像莫奈,粗看糙,细看自有其结构和认真的描写。雪中的思路是来源于桃花(或者国士无双),小说的故事线庞大,人物性格鲜明,文字相当不错。庙堂、江湖两线牵连如坚韧蛛网股张有力,江湖的精彩和庙堂的算计无奈,文士指点江山武人匹夫一怒都恰到好处。可惜故事情节太过冗长,登场角色越来越多,情节铺设越来越大,后边看的非常累。
匿名书友
作者带有极其强烈的个人风格,文笔较炫酷。看网文多的应该知道,也就不多说了。主角是牛逼得不知所以然,没有明确升级路线反正升着升着就牛逼哄哄了。各路配角就是远离主角的时候各种高冷霸气的侧面描写,一靠近主角就是各种下里巴人的正面描写,顺带把主角也衬托出一种高度,虽然更可能是主角自带XX光环。。书是不错的,但是这种风格看一本两本惊艳,三本四本还行,再多我就是真的疲劳了